加拿大籍人员贩毒被判死刑,对同样加籍的吴某来说意味着什么
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治罪,对吴某如果没有意外那就是最低3年有期徒刑,最高死刑。不存在外国籍不外国籍,他没有豁免权,只能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他只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1,外国人在中国没有治外法权。
2,中国的外交上越来越体现大国的尊严,那就更不会在法律上给国人,给外人留下任何可欺的诟病。
3,打狗给主人看是中国传统的战略智慧之一,何况是丧家之犬。
这就应该意味着,在法律框架下,证据严谨的基础上,顶格判罚是最好的结果了。
这还没考虑要治理娱乐圈不良风气,资本操纵文化阵地,反智流量浸染中国青少年等因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就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这也是新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强大起来的表现!我觉得吴某某目前的罪行在法律的角度来说还不至于判死刑,但估计最少要十年以上至无期。涉毒迷奸未成年人一项如果坐实就够他受的了,还要看具体迷奸的人数。现在还要看是否参与贩毒,为他人提供毒品和是否携毒,具体克数是多少等等。当然他为自保,肯定会供出一些人换取减刑。这个案件也是国家出手整顿乱象的开始,所以既要杀鸡儆猴又会留有余地。
本来,吴某想自己是加拿大国藉,也就是外藉,中国法院就是认定有罪也会轻判。如果吴某听到加拿大藉人员贩毒也会被判死刑,一是害怕,二是没有侥幸心理了。当然,中国法院会根据罪行法定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吴某一个恰当的判刑。
性质不一样,结果可能也不一样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加拿大籍人员贩d被判s刑,这位国际友人的性质比较恶掠,任何在我国贩d都是不允许的,更何况上百公斤以上,无论国籍在我国境内必将受到惩罚,影响和危害是后年加拿大吴无可对比的,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
后年加拿大吴感觉s刑是不可能了,要么驱逐出境要么关一两年,还未有外籍长期在我国关押的例子,虽然都是影响巨大但是关于外籍的能让则让,能忍则忍,不以此破坏国际关系,也希望外籍在我国境内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乱纪的事,但是任何国家在我国违法犯罪都会受到一样的处罚,除了特殊政策或者外交豁免权,我感觉这给外籍在境内的其他人员一个警告,现在的中国人已经站起来了,现在的中国不是以前的中国,中国霸气,大国形象
吴亦凡要是贩毒那就死吧。让那些脑残粉去哭泣吧。贩毒是世界敌人。中国处死吴亦凡,是为世界除毒瘤,也是为加拿大除去毒瘤。加拿大应该高兴才对。如果加拿大傻了叭唧,那就哭泣去吧。
意味着在中国的天空下,外籍人没有了治外法权,企图利用外国人身份在中国为非作歹,又能逍遥法外的历史一去不复反了。
意味吴妈狗急跳墙,急病乱投医,到处找人帮忙,利用外籍作文章,保释引渡回本国重罪轻判的愿望全部落空。
意味着加国大使馆无权干涉中国的内政,否刚到处碰壁。
意味着吴某如果罪行严重,强奸轮奸贩毒吸毒罪名一旦成立,一样判死刑立即处死。
意味着神仙也救不了他,意味着脑残粉丝是真脑残,而不是假的脑残。
注射死刑到底是怎么回事?会更加人性化吗
注射死刑是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之一,它执行时是向死刑犯静脉注射药品主要有以下几种:1、巴比妥酸盐。大剂量的巴比妥酸盐可以使死刑犯进入深度麻醉(睡眠)状态,丧失意识;2、肌肉松弛剂。肌肉松弛剂可以使死刑犯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执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肌肉痉挛等现象;3、氯化物。高浓度的氯化物可以使死刑犯心跳停止。另外,在执行注射死刑前,罪犯可以在曲库里挑选自己喜欢的歌曲,让自己在美妙的乐曲声中结束罪恶的人生(一般此时罪犯都没心情去挑选,都会选择系统默认的第一首《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说实施,相比枪决执行死刑,注射死刑的场面就显得没那么血腥,罪犯的心理压力没那么大,相对而言,注射死刑远比枪决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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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使馆门口对加拿大籍贩毒分子实施枪决
到加拿大大使馆门口执行枪决? 提议者非蠢即坏! 成心破坏我国的国际形象。其心可诛!!!我中华文明古国,真的执行枪决加拿大毒贩,也是他罪有应得! 肯定是按规定,按程序在正规刑场执行!
利刃出鞘毒贩被执行死刑第几集
是《我是特种兵之利刃出鞘》第十六集。范天雷安排了一次训练,就是早饭吃豆腐脑,随后红细胞小组做这大客车来到刑场,观看刑场枪毙犯人的情景,由于直接爆头,所以搞的所有人回部队吃饭时,全体都吐了,接着范天雷的老班长来到特战队,调查蝎子的动向,据说,蝎子在刑场的时候有过埋伏。
然而未动手,接着何晨光,李二牛,王艳兵,三个人一起惆怅起来,想起今天在刑场看到枪毙犯人的情景,称自己无法杀人,最后由何晨光的劝导,李二牛,王艳兵,认识到了,随后继续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