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旅客运输服务为什么不得抵扣进项税
不能抵扣。 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之规定,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月1日起,取得客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1 计算抵扣
2 凭证上必须有旅客本身信息。但是非经营类产生的进项上不允许抵扣的,举个例子,单位去旅游的进项发票通常是不允许抵扣的。公司员工的家属去玩的发票,也是不可以的。所以计算抵扣是否会要求旅客信息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需要等待进一步细则
3水路 飞机用票价/1.09*0.09 。公路则为票价/1.03*0.03
政策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也就是说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
如果没有注明旅客身份的客票,像下图所示,对不住,现在还不能抵扣,等着运输企业开发注明身份的客票吧。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需要按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4、铁路车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旅客运输进项抵扣统计表有什么要求
旅客运输进项抵扣统计表应符合以下要求:真实准确:表中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旅客运输企业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有虚报、漏报或重复申报的情况。
完整规范:表中应包含所列项目的全部信息,包括进项票据类型、税额、纳税人识别号、抵扣用途等,且填表内容应清晰规范、字迹工整。
留存管理:企业应严格按照税务要求及时填报、归档旅客运输进项抵扣统计表,并妥善保管原始凭据和抵扣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为什么不得抵扣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文件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27条第六款,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假如取得了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来讲,旅客运输服务的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对于一个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的旅客运输服务,它难以准确的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无法划分,所以就一刀切。因此文件就规定了,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如A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法人代表张先生,从北京出差到上海,往返的机票,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一定要提供法人代表去上海出差的目的、行程、期限等等。得出具很多文书来证明,税务机关也得花很多心思来审核。所以就一刀切规定了不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但是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就未列入不得抵扣项目。主要考虑的原因是这两个行业属于公司消费参半的行业,如果企业购入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是由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来承担,那么自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就用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来进行规范。
还以前面的A企业来说明,法人代表张先生去上海出差,如果是正常公出的话,那么住宿费允许抵扣,因为费用列入管理费用。如果张先生公出完在上海玩儿两天,支付旅游服务费,费用属于个人消费,所以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